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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平青隆村镇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
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(以下简称《操作指引》)相关规定,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业务范围

银行函证业务,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,直接向邹平青隆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我行)发出询证函,我行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,查询、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。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。

二、受理方式及询证函格式

1. 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。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。

2. 跟函所需资料: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、介绍信(工作证),跟函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,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。

3. 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,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,不应留白。

4. 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、公章,多联次需加盖骑缝章的,建议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。如银行询证函涉及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印鉴不同,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以便扣款。如遇账户注销、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,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资料。

三、受理机构

由于我行还未开展电子化函证业务,目前由邹平青隆村镇银行营业部受理开户单位的纸质函证,如有变动,会及时更新信息。营业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:

网点名称

营业地址

联系电话

山东邹平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邹平市长山镇范公路302号(圣豪超市斜对面)

0543-4668686

四、回函处理方式、期限

1.我行采取营业部集中回函处理的方式,如有异议,请联系营业部及时处理。营业部的营业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上表。

2.我行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会计师。若询证函不符合规定,我行将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,以保证回函效率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1.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《青隆村镇银行服务价目表执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暂免收费,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。

六、业务服务与投诉

1.对于未满足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,我行将予以退还。

2.函证单位对回函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,可与经办机构沟通联系;遇有回函不及时、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,可向经办机构反映。投诉建议请致电我行服务监督热线0543-4668686/15066901808

特此公告!